一、一般的農民在青黃不接時或在籌措種籽費時向人借高利貸,維持生活及償付債務,期望豐年收穫後來償還,若不幸歉收,則債務難以清還,而如何消滅農村高利貸,絕非單靠明令禁止或嚴加取締就可做到,自減輕稅捐負擔,加強農貸合理降低換谷實物價格跨大農村實物配給範圍等,都是治本的重要措施,對於上述,主席有何觀感?請明示?二、省政府對於民營企業輔助,雖以實行,據說申請貸款廠數二百餘家,獲貸四十五家,是否民營企業好轉無甚困難,或是廠家鑒於貸款辦法太嚴,不易辦理而不來呢?尚有少數准貸工廠遲遲不辦手續,是否由於利息及抵押品等問題廠家失了興趣,所以主管輔導業務機構,都應隨時把握機動處理,檢討過去得失,才能配合臺灣工業化的政策,主席感想如何?三、現在省政府的土地政策是公地放領及扶植耕者有其田,所以請省政府迅速將征收淡水沙崙等地之土地發還於原所有權人,繼續耕作,不應廢置不用;四、請問主席對於糧價波動有何對策?拋售米不能限於都市,應普及到缺糧的其他鄉鎮地方,以資公平,主席高見如何?五、希望對特殊階級之公營機構人員之待遇,似應一律取消其一切分外所得,同時希望迅即對整個公教人員之待遇,予以合理的調整,以救慰終年勞苦之全體公教人員,並不使特殊階級的存在。